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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公告
2019年第9號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關于印發(fā)《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處理辦法》的公告
為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切實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進一步規(guī)范存量房計稅價格評估和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處理,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制定《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處理辦法》,現(xiàn)予以發(fā)布。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
2019年8月14日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廣西存量房交易稅收管理,解決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切實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以公平、簡便、有效化解爭議為原則,結合廣西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是指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范圍內進行存量房交易的個人(以下稱為“納稅人”),對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有爭議,要求重新核定計稅價格的行為。
第三條 納稅人對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計稅價格有爭議,主管稅務機關應與納稅人及時溝通,化解爭議。經(jīng)溝通后納稅人對計稅價格仍有爭議的,啟動本計稅價格爭議處理程序。
第四條 納稅人對核定的計稅價格有爭議,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應根據(jù)相關事實闡明理由,提交《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處理申請表》(以下簡稱《爭議申請表》)。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出的具有真實、合法、有效佐證材料的申請應當受理;如不受理的,稅務機關應說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五條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爭議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在接到評估結果后,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jù)評估機構出具的個案評估報告核定計稅價格,并在5個工作日內向納稅人發(fā)出《稅務事項通知書》。
第六條 納稅人對主管稅務機關重新核定的計稅價格仍存在爭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對同一次交易的計稅價格爭議,主管稅務機關只受理一次爭議處理。
第八條 納稅人發(fā)現(xiàn)爭議處理部門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現(xiàn)象,可依法向紀檢監(jiān)察部門進行實名舉報。
第九條 本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19年 9 月 15 日起執(zhí)行。
附件:
1.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處理申請表
2.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受理通知書
3.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不予受理通知書
4.稅務事項通知書
附件1:
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處理申請表
申請人 |
證件號碼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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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編號 |
房屋地址 (細至門牌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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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間 |
年 月 日 |
房屋建筑面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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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成交價格 |
元 |
核定計稅價格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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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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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列資料清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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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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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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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此爭議申請表填報的各項內容及提交的佐證材料,本人確定它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因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申請人(簽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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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意見:
稅務機關(蓋章) 接收人: 接收日期: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兩份,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各一份。
附件2:
稅務局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受理通知書
存量房爭議受理〔 〕 號
:(納稅人識別號或身份證號: )
您于 年 月 日申請的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核定爭議事項,經(jīng)審核,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稅務局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處理辦法》第 條規(guī)定的受理條件,準予受理,特此通知。
稅務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注:本文書一式兩份,納稅人一份、主管稅務機關一份。
附件3:
稅務局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不予受理通知書
存量房爭議不受理〔 〕 號
:(納稅人識別號或身份證號: )
您于 年 月 日申請的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核定爭議事項,經(jīng)審核,不符合受理的條件,決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稅務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注:本文書一式兩份,納稅人一份、主管稅務機關一份。
附件4:
_________稅務局
稅務事項通知書
__稅通〔 〕 號
_________:(納稅人識別號或身份證號: )
事由:
您于__年__月__日申請?zhí)幚砦挥冢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ǖ刂罚┐媪糠拷灰子嫸悆r格核定爭議事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和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核定該房產核定交易計稅價格為____元。
納稅人對稅務機關重新核定的計稅價格仍存在爭議的,必須依照稅務機關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確定的稅額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得到本機關確認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稅務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咨詢電話:13700683513
公司名稱:云南百滇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柏悅3幢19樓1920室
滇ICP備17006540號-1滇公網(wǎng)安備 530102020003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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