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點擊鏈接下載 《企業(yè)重組和資本交易稅收實務研究總結 萬偉華◎編著 第一次全面修訂版 約186萬字 解讀政策背后的“稅收邏輯”》 |
?
中國稅務報
9月已接近尾聲,對于適用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來說,準確計算和確認可申請退還的留抵稅額,是最近的工作重點之一。對于非先進制造業(yè)企業(yè)來說,期末留抵退稅額究竟應該怎么計算?獲得退還的留抵退稅后,如何進行稅務處理才合規(guī)?
案例
A公司于2015年注冊成立,同年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按月進行申報,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無出口業(yè)務。A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誠信經營,沒有發(fā)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情形,也從未因偷稅而被稅務機關處罰,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2019年3月,A公司期末留抵稅額為10萬元;2019年4月~9月,A公司增值稅申報情況如下(單位:萬元):
分析
從A公司的情況來看,A公司每月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第六個月(即9月)的增量留抵稅額=2019年9月期末留抵稅額68萬元-2019年3月期末留抵稅額10萬元=58(萬元),信用等級為A級。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明確部分先進制造業(yè)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4號)的規(guī)定,A公司不屬于先進制造業(yè),但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
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規(guī)定的條件,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那么,A公司可申請退還的留抵稅額是多少?根據39號公告的規(guī)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其中,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已知A公司2019年4月~9月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781.2萬元,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為868萬元。因此,A公司進項構成比例=781.2÷868=90%;增量留抵稅額為58萬元,則該企業(yè)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58×90%×60%=31.32(萬元)。該企業(yè)應在2019年10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提醒
值得企業(yè)關注的是,在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后,企業(yè)還應相應調減當期留抵稅額。本案例中,A公司2019年9月的期末留抵稅額由68萬元調整為68-31.32=36.68(萬元)。
A公司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3132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13200
假設A公司2019年10月~2020年3月連續(xù)6個月的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即2020年3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且同時符合其他條件,則A公司再次滿足退稅條件,可以繼續(x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需要注意的是,企業(yè)在計算連續(xù)期間時,不應包括2019年4月~9月。
本文刊發(fā)于《中國稅務報》2019年9月27日B3版
原標題:10月申報期可以申請留抵退稅啦!期末留抵退稅額怎么算
作者:何建堂,國家稅務總局西咸新區(qū)涇河新城稅務局
來源:中國稅務報
責任編輯:易敏敏 (010)61930075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用,并非旨在成為可依賴的會計、稅務或其他專業(yè)意見。我們不能保證這些資料在日后仍然準確。任何人士不應在沒有詳細考慮相關的情況及獲取適當的專業(yè)意見下依據所載內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內容均不應被視為正式的審計、會計、稅務或其他建議,我們不對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本網站原創(chuàng)的文章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本網站所轉載的文章,僅供學術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資料的原文版權歸原作者或原版權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我們(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請附上文章鏈接),我們會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