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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稽查雙隨機一公開
發(fā)布時間:2021-11-17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西安市高陵區(qū)稅務局
雙隨機一公開是稅務機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要求,在稅務稽查工作中建立的隨機抽查機制。
具體來說:
一、稅務機關要建立三個名錄庫。
( 一)對稽查對象。
1、建立稅務稽查對象分類名錄庫。
國家稅務總局名錄庫包括全國重點稅源企業(yè),相關信息由稅務稽查對象所在省稅務局提供。
省稅務局名錄庫包括轄區(qū)內的全國、省、市重點稅源企業(yè)。
市、縣稅務局名錄庫包括轄區(qū)內的所有稅務稽查對象。
名錄庫應錄入稅務稽查對象稅務登記基本信息和前三個年度經(jīng)營規(guī)模、納稅數(shù)額以及稅務檢查、稅務處理處罰、涉稅刑事追究等情況。
2、建立稅務稽查異常對象名錄庫
省、市、縣稅務局在收集各類稅務稽查案源信息的基礎上,建立稅務稽查異常對象名錄庫,實施動態(tài)管理。
名錄庫應包括長期納稅申報異常企業(yè)、稅收高風險企業(yè)、納稅信用級別低的企業(yè)、多次被檢舉有稅收違法行為的企業(yè)、相關部門列明違法失信聯(lián)合懲戒企業(yè)等,并錄入稅務登記基本信息以及涉嫌稅收違法等異常線索情況。
(二)對稅務稽查執(zhí)法人員
建立稅務稽查執(zhí)法檢查人員分類名錄庫。
各級稅務局建立稅務稽查執(zhí)法檢查人員分類名錄庫,實施動態(tài)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名錄庫人員由各省稅務局推薦,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審核確定。
省、市、縣稅務局名錄庫應包括轄區(qū)內所有稅務稽查執(zhí)法檢查人員。
名錄庫應錄入執(zhí)法檢查人員基本信息及其專長、業(yè)績等情況,并按照執(zhí)法檢查人員擅長檢查的行業(yè)、領域、稅種、案件等進行分類。
二、隨機抽查方式 (一)對稽查對象
1、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稅務稽查對象類型、行業(yè)、性質、隸屬關系、組織架構、經(jīng)營規(guī)模、收入規(guī)模、納稅數(shù)額、成本利潤率、稅負率、地理區(qū)域、稅收風險等級、納稅信用級別等特定條件,通過搖號等方式,隨機抽取確定待查對象名單,對其納稅等情況進行稽查。
2、不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設定條件,通過搖號等方式,隨機抽取確定待查對象名單,對其納稅等情況進行稽查。
(二)對稅務稽查人員
1、隨機抽取選派的方式。通過搖號方式,從稅務稽查執(zhí)法檢查人員分類名錄庫中隨機選派。
2、競標選派的方式。
在一定周期內對同一抽查對象不得由同一執(zhí)法檢查人員實施檢查。對同一抽查對象實施檢查,選派執(zhí)法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
三、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
(一)對全國、省、市重點稅源企業(yè),采取定向抽查與不定向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則上每5年檢查一輪。
(二)對非重點稅源企業(yè),采取以定向抽查為主、輔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過3%。
(三)對非企業(yè)納稅人,主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過1%。
(四)對列入稅務稽查異常對象名錄庫的企業(yè),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
(五)3年內已被隨機抽查的稅務稽查對象,不列入隨機抽查范圍。
咨詢電話:1370068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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